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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2023-11-13 10:04   审核人:岳东鹏

1.  为确保实训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实训实验人员要牢固梳理安全第一的思想。  

2.  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实训实验场地安全情况;各实训场地和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本场地的安全卫生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3.  实训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将消防器材放置规定位置,严谨消防器材挪作他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在使用期限内。

4.  实训实验中心内全域严禁烟火。

5.  实训实验中心钥匙由专人负责,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6.  非工作需要或未经学院许可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实验中心及所有实验室。

7.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教学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擅自外借仪器设备,如需外借需办理借用手续。

8.  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

9.  课程结束后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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