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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交通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安全管理细则
2023-11-13 09:57   审核人:岳东鹏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教育在前,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共建平安校园。

二、具体要求

1.  构建实训实验安全环境,大力加强安全实训思想教育、安全技术教育,教师需经安全教育培训后才能上岗。

2.  指导教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操作资格”才能上岗。

3.  对实训基地的设备设施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4.  对安全隐患经常性排查并及时整改,并将处理情况上报有关职能部门和领导。

5.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和使用,设备运行时,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定执行。

6.  下课后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清理桌面地面,清除隐患。

7.  对库存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必须严格遵守出入库制度。

8.  如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拖延上报。

9.  各种安全防范设备要配备齐全,存放至固定位置,任何人不许借用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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