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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室安全卫生制度
2012-05-23 17:14   审核人:

一、实验实训室是教学、科研基地,所有人员都应遵守安全卫生制度。做到人人讲文明、讲礼貌、讲师德,把实验实训室建设成精神文明的基地。

二、严格遵守安全制度,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实训室参观、联系工作者,必须按规定履行登记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入。实验实训室不准任何人员留宿。

三、中心负责对参加实验实训学生的安全教育,全体教师和指导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实训室各项安全管理条例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对本人指导的学生安全负责,严禁发生重大人身责任事故和设备事故。

四、实验实训室的安防系统、设备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器材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五、实训中一旦发生事故,除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外,必须按规定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对重大事故拖延上报或隐瞒不报,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六、实验实训室如发生火灾、盗窃等责任事故,并造成较大损失,如属个人责任,将视事故的轻重与程度,在经济上或行政上给予相应处分。事故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以及本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有安全卫生意识,遵守实验实训室各项安全守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扔杂物,保持环境卫生,不准做与实验实训无关的事情。实验实训区内严禁吸烟,违反者将罚款和行政处分。

八、全体员工必须为本人责任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工作负责,保证做到整洁、美观,并注意保持中心环境卫生。

九、实验实训中心负责所有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卫生督察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三防”和安全卫生工作的当然责任人,并将安全卫生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位教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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